
“各地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时,应当引入‘1米高度’儿童视角,充分考虑儿童需求。”近日,《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正式发布。
在郴州一商场的厕所里,一位母亲牵着幼童推开隔间大门,但狭小的空间容不下母子二人同时进入,母亲只好敞开门,让孩子加快动作;街头一处小广场上,聚集了不少带娃家庭,喷水池旁的石板光滑如镜、周边绿树成荫,家长可以坐在台阶上聊天,但四周找不到一个适合幼儿“放电”的免费滑梯或沙坑……这些日常场景,恰恰暴露了当前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短板:儿童友好还未真正落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。
引入“1米高度”,不是一句口号,而是对儿童需求的深度洞察。儿童的世界与成人不同,他们需要更矮的扶手、台阶和洗手台,也需要更多安全可及的游乐场所。儿童友好,从来不是“高大上”的工程,而藏在每一个贴心的设计里。引入“1米高度”视角,本质上是让城市规划者蹲下来,用孩子的眼睛重新审视公共空间,充分考虑儿童需求,比如商场可增设带亲子隔间的洗手间、社区广场可嵌入小型游乐设施、公园可铺设防滑地面并设置儿童休息区等,这些看似微小的改变,却能让孩子感受到被尊重、被关爱。
让儿童友好真正从“纸面”落到“地面”,需要多方合力。《意见》正式发布,从公共政策制定引入儿童视角的“1米高度”、公共设施建设充分体现儿童友好、公共服务供给充分保障儿童优先、筑牢儿童成长安全底线和保护防线等多方面系统部署,就已经迈出了良好的一步。
接下来,我们还有更多可以做:公共场所可以主动增设儿童友好设施,比如设置儿童座椅、母婴室、游乐区等;社区可收集小区里的家长意见,用好老旧小区的公共空间,增加儿童活动区域。只有政府、企业、社区形成合力,才能让儿童友好从“纸面”走向“地面”。
儿童友好,是一道发展的必答题。“十五五”规划纲要提出,推进儿童友好建设,营造关心关爱下一代的社会环境。让我们共同努力,为孩子们打造一个更安全、更温暖、更有趣的世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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